国外内部控制现状篇1
一、我国国有企业内控制度的现状
在讨论国企内控制度之前,应该先讨论一下什么是内部控制,笔者认为内部控制就是通过约束、控制、规范内部人的行为而使企业利益不受损害、顺利达到经营目标的一种过程。内控制度就是为了实现内部控制而建立的一系列的制度规范。
那么就目前而言,我国国有企业内控制度的现状如何呢?由于我国管理国有企业已经有了几十年的发展历程,积累了一定的内部管理经验,大部分国有企业都有一定程度、一定范围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业务内部管理基本都有章可循,其中有的国有企业内控制度建设的还相当完备。但是,在国有企业别突出的问题是有章不循、违章不究,循与不循、究与不究,一切以法人代表的意志为转移,内控制度执行中的随意性很强,力度远远不够。这便是目前我国国企内控制度的现状。
二、对我国国企内控制度现状的分析
为何会造成国企内控制度执行中的随意性很强,力度远远不够呢?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国企产权不明晰。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权责不清,加强内部控制的受益主体不明确。当企业利益和个人利益相冲突时,一些经营者们就会不惜牺牲企业利益而实现个人利益,所以我们看到一些损害国有企业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给企业采购物资大吃回扣、公款送礼、公款大吃大喝等。而在非公有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产权明确、权责清楚,加强内部控制的受益主体也很明确。因此,对这些单位,无需法律、法规的强制,无需行政干预,私人老板自然会加强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因此,产权不明晰是国企内控制度执行不力的根源所在。
2.制定的内控制度不科学。在一些国有企业确实有较全面的内控制度,但是程序过于复杂,可操作性很差,无形中降低了制度执行的效果和员工工作的效率。如果领用一只铅笔都需要找八位领导签字,试想那会是什么工作效率,这样的内控制度势必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反作用。之所以这样的原因一是一些国有企业内控制度的起草和修订者们缺乏相应的管理知识,只好用一道道“关卡”来保证“少出错”。再就是某些国有企业个别领导的权利欲较强,不让谁签字,好像就“剥夺”了谁的一项“权利”,为了保证权利的均衡,索性来个“大家联签”。
3.某些国企负责人私心重。“水至清则无鱼”。内控制度加强了,贪污舞弊、侵吞资产、弄虚作假就难了。那些私心重、想“捞一把”的企业负责人,以及某些想“混水摸鱼”的员工就不那么愿意了。还有一些法制观念淡薄的国有单位的“老板”,自然讨厌约束自己的内控制度,喜欢约束别人的“内控制度”。这就使得制定的内控制度执行起来障碍重重,甚至很难执行下去。
三、对策及建议
1.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要想从根本上改变国企内控制度执行不力的状况,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真正实现产权明晰、权责清楚、管理科学、政企分开,从产权制度上保证内控制度的顺利执行。具体可以建立企业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息息相关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使国企的经营者能主动的完善并积极的推行相应的内控制度。
2.加快相应的法制建设步伐。财政部于2008年6月份,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0年5月份财政部又联合其他部委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这些规范的和实施,对于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也应该看到,目前只是对内控制度建设的某些方面有了规范,还远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因此,要想使国企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法可依,从法制上来抑制和约束国企经营者的行为,必须加快相应的法制建设。
国外内部控制现状篇2
[论文摘要]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是企业能够生存和发展的保证。然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尚处在较低级的阶段,管理松弛,控制弱化,内部控制基础薄弱。本文在对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现状研究的基础上,借鉴COSO报告内部控制的整体框架,分析了我国内部控制薄弱的原因。
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在国外企业成功经验和惨痛教训的影响下,在政府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总体上来讲,内部控制还很薄弱,主要体现在:
1.近年来,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报表弄虚作假,乱列成本费用、虚盈实亏、资产利润不实、偷税漏税等情况,可谓屡见不鲜。国外的有安然、世界通讯、帕玛拉特等会计造假事件;国内的有琼民源、红光实业、ST猴王、大庆联谊、东方锅炉、黎明股份、郑百文、东方电子,近的有银广夏、海鑫钢铁、亿安科技、春都、“德隆航母”等造假黑幕案件。还有众多的“高管失踪”事件,使得上市公司被称为“圈钱运动者”,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则被称为“造假师”。这些公司会计造假案,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危害了社会公众利益,引起政府、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
2.内控失效导致企业经营管理混乱,潜亏增加,经济效益低下。有的企业实物资产内控管理薄弱,物资购销制度松弛,存货采购、验收、保管、运输、付款等职责未严格分离,存货的发出未按规定手续办理,且会计记录缺乏及时的内部稽核制度,对多年来的毁损、报废、短缺、积压、滞销物资不做处理及经济往来中审查制度不健全等,这些现象致使企业隐藏巨额潜亏,最终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如巨人集团衰败、沈阳飞龙集团“失踪”、郑州亚细亚集团关门、广东国投倒闭等事件,都是内部控制失败的典型案例。
3.独裁专制造就企业“黑洞”。对有些企业来讲,公司法的规定和现代企业内控制度的制约形同虚设,管理混乱,财务收支失控,个别企业领导贪污、挪用资金、侵吞国家和集体资产等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还有些企业领导为了过分追求表面政绩,违反程序,硬性投资,造成企业投资黑洞现象时有发生。
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现状的成因分析
1.从我国内部控制的法规建设现状看,内部控制法规建设混乱,有待统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法规建设尽管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由于行业、部门等限制因素,这些法规基本上都是行业性的,主要适用于本行业的企业和组织,而对于其他行业或部门的企业和组织来说,往往适用性很差,基本上都是自成体系,各行其是,就事论事。另一方面,各个内部控制法规对内部控制的定位不尽一致,有的是会计控制,有的是COSO的内部控制框架,有的是风险管理,口径大小不一,尚未形成类似COSO报告的权威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检查与评价缺乏统一的指导依据。
2.内部控制环境弱化
(1)受计划经济体制下陋习的长期影响,内部控制意识薄弱长期受行政、大锅饭思想和封建家长制、终身任命制的影响。经济体制改革后,理论上要求的政企分开在实践中执行并不彻底,客观上企业并无真正的理财自主权,企业的经营管理服从于国家的指令计划,具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另一方面,对经营不善企业的盲目保护机制,又助长了这种吃“大锅饭”的意念。企业干好干坏一个样,加强内部控制的动力不足。
(2)公司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相互制约的法制环境。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多为“形备而实不至”,未达到内部权力制衡的效果。在企业改革之前,这些上市公司的前身——国有企业以所有权取代经营权,改革完成之后,又过于强调“放权让利”,走向了经营权取代所有权的极端,造成终极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
(3)管理者素质较低。在我国还未形成一个职业经理人市场,经理人的选择多数不是通过公开招聘、选拔、考核的方式录用,而大都是靠关系、靠政府任命等方式录用,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较低。在我国还未形成一个约束、监督与激励经理人员的外部机制,管理者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的动力和压力比较小,有些企业的管理者未曾受过高等教育,企业也未对这些管理者进行不定期的管理培训。
(4)尚未形成自己特有的企业文化。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引入企业文化理论,企业文化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所认同,很多企业正热情百倍地投入到企业文化建设当中。但是直面企业文化建设的现状,一些企业在实际建设企业文化过程存在了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领导对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将其整合到企业战略中,作为一项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工作来抓;二是没有将企业文化建设视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来做,缺少统一规划;三是各部门没有协同行动,企业管理和建设中的各项工作如对外宣传、招聘人员、提拔干部没有在企业精神的引领下,形成整体,发挥合力;四是企业精神开掘深度不够,没有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企业理念;五是没有深入进行企业文化教育,许多职工包括职能部门的部分工作人员对企业文化的宗旨及内容存在模糊认识。
(5)没有做到“以人为本”。内部控制不单是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管理层的事情,而是企业所有员工的共同事情,这种大家共同参与、相互监督、相互控制的思想没有彻底灌输到每一位普通员工身上,没有明确每一位员工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问题,最终导致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执行主体,责任模糊,流于形式。
(6)组织结构设置不合理。组织结构是表现组织各部分排列顺序、空间位置、聚集状态、联系方式,以及各要素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框架体系。
(7)企业制度不健全,缺乏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人事政策和实务不完善。有些企业员工乃至经理的录用未采用严格、科学的公开招聘制度,人员被录用后只用不养,不注重员工后期继续教育培训,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不注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积极性和创造性,员工缺乏工作动力。
(8)外部监督乏力。为了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系统,我国已形成了包括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内的企业外部监督体系。然而如此庞大的监督体系其监督效果却不尽人意,各种监督功能交叉,标准不一,再加上分散管理,监督主体之间缺乏横向的信息沟通,监督体系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监督主体独立性不够,没有按照设定的目标进行监督,有的甚至以平衡预算和创收为目的,有些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被审计单位的同时,还提供会计、税务等经济咨询劳务,使监督流于形式。
3.风险意识差,内部压力不足。所有企业,无论规模、结构、性质或所属行业,在其企业内部的所有层面都面临着风险。尤其当今社会经营环境风云变化,企业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经营风险不断提高,因此如何辨别、分析、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已成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从我国企业现状看,其风险意识并没有提高到应有的高度,风险意识差,内部压力不足或者说没有形成风险意识,有些企业事先不进行任何风险预测、分析,凭主观意识盲目投资、经营,遇到风险毫无应对措施,风险管理一片空白,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4.内部控制活动既不健全也不到位。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存在着内容不完整、设计不合理的问题。大多数企业没有建立内部控制标准或内部控制要求,内部控制侧重于事中和事后控制,对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事前预测和控制很少涉及;比较重视对实物的控制,而忽视对行为者的控制;还有些企业在设计内部控制时没有考虑到自身的规模、业务性质等实际情况,生搬硬套,造成企业的内部控制不切实际,偏离控制重心。
5.内部监督不力,内部审计部门职能弱化。在现代经济发展形式下,单纯依靠政府审计或民间审计来促进企业合法经营、保证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提高经营效率,已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只有首先强化内部审计的监督机制,再配合外部审计力量,才能实现标本兼治的本质目标。
6.内部会计控制与内部控制的关系没有得到合理的处理,管理控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长期以来,我国的内部控制研究主要侧重于会计和审计领域,研究成果主要服务于审计程序与方法的应用、审计成本的节约、审计效率的提高和审计风险的控制,采用的控制手段偏重于会计控制,忽视了管理控制,尤其在现代公司制企业中,公司治理结构的控制更是薄弱、混乱。
7.信息和沟通系统的作用尚未被充分认识,网络环境下电子商务引发内部控制的新难题。近年来,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化会计信息系统日趋完善,网络的广泛应用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单机电算化系统的不足,使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更加完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网络是一个开放的环境,在这个环境中一切信息在理论上都是可以被访问到的,因此,网络环境下的会计信息系统很有可能遭受非法访问甚至黑客或病毒的侵扰,这种攻击可能来自于系统外部,也可能来自系统内部,而且一旦发生将造成巨大的损失。
参考文献
[1]邓春华:《企业内部控制:现状及发展建议》.《审计研究》,2005年第3期
国外内部控制现状篇3
关键词:东北地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图分类号:F275;F832.5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12.01文章编号:1672-3309(2013)12-145-03
一、引言
我国财政部等五部委2008年5月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简称《基本规范》),2010年4月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下简称“配套指引”)。“配套指引”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内部控制审计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沪深两个主板上市公司施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以下简称《审计指引》)规定,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特定基准日(一般指每年的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信息是指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出具的报告。所谓“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关内部控制审计的规范,尤其《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在上市公司中运行如何?如何有效实施《审计指引》是关系到我国内部控制规范“着陆”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内部控制审计信息披露状况如何?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东北地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的现状,选取该地区2012年的149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总体分析,并按交易所、板块、ST股票和非ST股票、行业和股权属性进行分类描述,以及揭示其存在的规律性,并简单分析可能存在的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高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审计的认同度,完善内部控制审计准则,加快推进整合审计,强化外部监管等建议,从而为推进内部控制审计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作出贡献。
二、现状分析
(一)总体状况
本文选取了东北地区2012年的149家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查询巨潮资讯网,人工收集和整理了样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情况如表1所示:
从表1的数据中,发现选取的149家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有86家,披露比例为57.72%。根据迪博企业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日前的《中国上市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白皮书》,1504家上市公司在2013年4月30日前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占比60.92%。那么,东北地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3.2个百分点。只有吉林省和黑龙江省超过了全国的平均水平,辽宁省显著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因此,总体上,东北地区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信息披露水平较低,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
(二)分类描述
总体来看,东北地区的内部控制审计信息披露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下面将对2012年东北地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信息披露状况进行具体分类描述。
1.按交易所分类。按上市公司所属交易所分类,2012年东北地区149家A股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信息披露情况为:上交所的披露比例为62.67%,深交所的披露比例为49.37%,上交所的披露比例高于上交所接近13.3个百分点,可见,上交所的内部控制审计信息披露情况明显优于深交所。究其可能原因,上交所市场构成主要为主板上市公司,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极少,主板上市公司又属于强制性披露范畴,因此上交所的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比例较高。
2.按板块分类。按上市公司所属板块分类,2012年东北地区149家A股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信息披露的具体情况为:深沪主板的内部控制审计信息披露比例为59.84%,中小板为57.14%,主板的比例比中小板多2.70%,差别不明显,但是,创业板内部控制审计信息披露比例为25.00%,比中小板的比例低32.14%,比主板低34.84%%。创业板内部控制审计信息披露状况最差。由于“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内部控制审计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沪深两个主板上市公司施行。所以深交所和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披露现状最优。然而,创业板市场上市标准较低,上市的企业都为高成长性企业,投资的风险非常大,内部控制基础比较薄弱,随时面临着退市风险。因此,创业板企业比主板企业对待信息披露更为谨慎,不愿意披露可能影响自身企业质量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此创业板内部控制审计信息披露状况最差。
国外内部控制现状篇4
关键词:高校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研究现状改进措施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为实现审计目标,规范审计行为,明确审计责任,确保内部审计质量符合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建立和实施的控制政策和控制程序的总称,是内部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人员对自身活动进行控制的自律行为。其目的是提高审计工作水平以及审计工作效率和效益,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是保证审计质量的重要途径。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对高校内部审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高校内部审计范围的扩大和审计工作的深入,审计质量控制已成为高校内部审计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
一、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研究现状
(一)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多数学者认为质量控制是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的关键,对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性有着比较充分和客观的认识,有关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研究也开展的比较早。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中对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定义做了如下表述:“指基于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改善机构的经营状况,规范内部审计行为的目的,对内部审计工作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内容及工作效果进行有计划的监督、协调的活动”,并要求审计主管必须建立并维护涵盖内部审计活动所有方面的质量保证与改进程序,且质量保证与改进程序必须包括内部评估与外部评估两个层面。
(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对内部审计质量控制问题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尚未形成系统的研究成果,理论研究与实践之间还存在着某种程度的脱节。目前国内对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已经有着规定性和探讨性的研究,2005年5月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中,提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定义、目标、考虑因素、主要内容等;同年国家审计署颁布并在全国开展实施了《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对内部审计质量的提高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2009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特别针对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出具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明确要求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应注重审计质量控制,定期接受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所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评估。近年来,学者们已普遍认识到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对高校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并且提出构建高校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建议。
二、从目前的研究和实践来看高校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内部审计地位较低,制约了审计质量的控制
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分别有《审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进行规范,而内部审计的最高法规是《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目前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地位比较低下,机构和人员配置难以保障审计工作的内在需要,制约了审计质量的控制。高校内部审计质量标准不够明确,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无章可循,各个高校内部审计各行其道,运行质量状况参差不齐。
(二)高校内审机构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不健全
完善有效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手段应包括内部审计制度约束、内部审计督导复核、内部审计责任追究等。目前我国高校内部审计在这方面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内部审计制度建设比较薄弱,某些已经建立的制度也形同虚设;未建立分级督导复核制度,或督导复核具体职责内容不明确;内部审计责任追究不到位,或者没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三)高校内审人员综合业务能力欠缺,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参差不齐
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学识及业务能力,熟悉学校的经济活动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但目前我国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综合业务能力欠缺,部分审计人员没有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多数内部审计人员只具备财会方面或者基本建设审计方面的知识,不能及时正确识别和评估学校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和失误,直接影响内部审计的质量。
三、高校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改进措施
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针对审计的关键点进行重点有效的控制,实施全面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加强对审计过程中重点环节的控制是有效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方法和途径。
(一)制定审计计划,搞好审前调查
高校内审部门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要根据审计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对被审计部门或者审计事项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前调查,并根据校领导的需要对审计项目的审计范围和重点进行确定,对审计步骤和方法、审计时间安排、审计分工等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做到有的放矢。
(二)严格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加强重点环节的复核
审计日记是审计人员每天实施审计过程的书面记录,审计记录对现场跟踪审计的质量控制尤为重要,审计日记要进行规范性管理;审计取证记录的内容要符合充分性、可靠性和相关性原则,审计数据必须与事实相关联,如果审计证据不充分,应责成审计人员进一步取证或者再次核实;审计工作底稿要有规范的格式、完整的内容及明确的观点,还要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审计结论,内审部门负责人要对重点审计环节进行指导和检查,确保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完整性。
(三)加强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
审计报告是是内部审计活动的最终结果,是内部审计工作和结果的综合反映,是体现内部审计成果的主要形式。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质量控制是整个审计质量过程控制的重要环节。在内部审计结束阶段,审计组长要对审计取证记录和数据进行综合整理和提炼,出具真实、合理、恰当的内部审计报告,并做出内部审计结论与决定。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对审计报告的结论和事实依据进行审查和复核,确保审计报告结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参考文献:
[1]薛梅.我国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初探[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6
国外内部控制现状篇5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上出现了一系列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违法事件的屡屡发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严重缺位或失灵。内部控制是影响公司经营状况和会计信息可靠性的重要因素,愈演愈烈的造假丑闻使我国监管机构已经意识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一、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
为了解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状况,笔者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不涉及招股说明书中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情况。鉴于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年度报告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定高于一般性上市公司,笔者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年度报告中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状况进行分析,同时随机抽取了沪市、深市上市公司(非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各100家作为研究对象。
(一)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总体情况
调查的207家上市公司中,共有192家公司(92.75%)披露了内部控制信息,15家公司(7.25%)未披露相关信息。200家一般性上市公司中,有185家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信息,但都是简单的一句话,类似“本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的语句。7家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都披露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含量比一般性上市公司较多。
(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主体
在披露了内部控制信息的192家公司中,有173家(90.11%)公司是通过监事会来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只有2家公司通过董事会来披露,另外有3家公司既通过董事会、监事会来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又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来披露内部控制信息。
由于证监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因此由会计师事务所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5家公司均是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207家公司中由董事会披露信息的有19家,其中7家是证券公司和银行,一般性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自愿披露的只有12家,这和证监会没有对一般性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有强制性披露要求有关。这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尚缺乏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动力。
(三)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
前面已经分析了一般性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状况较差,仅仅由公司监事会披露简单的内部控制信息,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因有特殊披露要求,披露的内容较为详细。
证监会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具体披露内容没有做出相关规定,这就造成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董事会虽然都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披露,但是他们在披露的内容方面却存在较大的差异。
1.内部控制制度描述的侧重点不同
被分析的公司中,有57%的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描述只是泛泛而谈,其余43%的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较详细的描述,但是披露的侧重点不同。
2.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缺陷未披露
多家公司都没有承认内部控制存在固有缺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可能会随着环境、情况的改变而发生改变,如果在董事会报告中仅仅声明内部控制有效,可能会使信息使用者产生某种误解,认为内部控制可以绝对防止舞弊,并持续有效。
3.内部控制的不足及改进措施较少披露
只有少数公司在董事会报告中披露了发现的内部控制问题及其对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而其他公司的董事会均认为本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现出了较好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多家公司都没有提出进一步改进内部控制的措施,只有简单一句表达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的决心。
4.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的表达方式不同
由于证监会没有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报告需对外披露,因此笔者翻阅的年度报告全文中只披露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结论性意见。在分析的几家公司中,只有少数公司披露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评价的结论性意见。这几家会计师事务所都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发表了肯定的意见,但具体到表达方式上却又各不相同。
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的原因分析
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情况调查,笔者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形式化严重。一般性上市公司缺乏自愿披露的动机,披露往往只有简单的一句话,而上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披露的内容之间不具有可比性。笔者认为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可以从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来分析。
(一)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的外部原因
1.缺乏各界认可的内部控制规范
近几年,为严格监督公司建立和加强内部控制,我国各主管部门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规范,但是,这些规范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理解并不统一,相互之间并不衔接甚至存在冲突。比如:财政部2001年的《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试行)》将内部控制定位于内部会计控制,上市公司如果根据此规范来建立内部控制,主要从各业务循环活动的情况(如: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对外投资、筹资等业务循环)来披露内部控制信息。而证券公司如果按照证监会2003年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来建立内部控制,则主要从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与措施、信息沟通与反馈、监督与评价几个方面来评价内部控制,并披露相关的内容。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4年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9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价重大错报风险(征求意见稿)》只是从审计的角度了内部控制规范,无法作为指导上市公司建立和评价内部控制的直接依据。由于缺乏各界认可的内部控制规范来指导上市公司建立和评价内部控制,导致上市公司在建立和评价内部控制时缺乏统一的标准,披露的内容不具有可比性。
2.缺乏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定
我国监管机构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定主要是出于改善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完善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以及保证证券市场有效运行的考虑。但是由于这些规定没有明示披露的范围、内容、方式以及时间等问题,使得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上存在较大的选择性和随意性,造成各个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形式化严重,降低了投资决策的有用性。现行规定对所有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规定都缺乏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格式和具体内容的详细规定与统一要求。除此之外,尽管证监会在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的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规定中,对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定较为严格,要求也高于一般性上市公司,但是并没有具体指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当不披露或披露不实的内部控制信息需要上市公司承担相应责任时,公司内部容易出现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对于其他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现行规定要求上市公司的监事会仅就“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发表独立意见,并没有要求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发表意见,信息披露的规定过于简单,并且,现行规定依赖于监事会作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主体。笔者认为,监事会并非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主体,建立并维持有效的内部控制是管理当局的责任,监事会发表意见仅仅是对管理当局建立和执行内部控制的一种监督。这些规定容易造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形式化,一定程度上为减少公司相关信息的披露和管理当局逃避责任提供了机会。另外规定也没有要求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发表意见,因此难以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可靠性。证监会对招股说明书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定仍然缺乏格式和内容的详细规定,不利于信息使用者获取信息。
3.缺乏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操作方法
现有规范要求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有具体的执业标准来指导其进行内部控制的评价。《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9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征求意见稿)》是中注协对注册会计师财务报表审计中内部控制测试的规定。内部控制测试与内部控制评价根本不是一回事,前者是通过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了解、测试来评估控制风险,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范围,进而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而后者是注册会计师直接对内部控制是否完整、合理、有效进行评价。因此,这些规范都不能作为注册会计师进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此外,虽然中注协于2002年了《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但是该指导意见只是说明了内部控制审核的依据,规定了内部控制审核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但是并没有涉及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操作方法,因此不能回答注册会计师应该对上市公司的哪些控制内容和要点进行测试,以及根据什么确定测试结果对应的评价意见类型。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在评价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时往往无所适从。
4.缺乏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法律监督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所出现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一方面是因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定本身存在问题,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还缺乏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法律监督。管理当局应披露而不披露或者披露了不符合实际的内部控制评价意见时,管理当局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如果提供了不符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的评价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我国在这些方面的规定尚处于空白阶段。不遵循规定却没有相应的法律监督规范进行惩处,会造成公司继续不披露、少披露或披露不实的内部控制信息,对投资者的决策不起任何作用。
(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的内部原因
1.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作用认识不足
我国证券市场还很不完善,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公司治理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体制的弊端造成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还没有完全市场化,加之现有的高级管理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知识、观念的更新速度较慢,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作用还认识不足。不少上市公司只是形式上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较差,因此,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积极性当然不高,大多数情况下的披露都是以满足证监会和交易所方面的要求为己任。
2.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成本的考虑
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在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时,往往会有成本因素的考虑。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必然会涉及成本的支出。一般提供内部控制信息会增加两类成本,一是上市公司直接承担为提供内部控制信息而发生的一切支出,比如评价、报告的成本等,这与评价、报告的范围、频率有关;二是同行业竞争公司的模仿给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公司所带来的成本,比如丧失竞争优势等。因此,出于成本的考虑,上市公司即使在强制披露的情况下,也往往选择以最少的成本进行披露。当以较少的成本进行披露时,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往往没有实质性的内容。而在自愿披露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宁愿选择不披露内部控制信息,以节约披露成本。
三、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提出由管理当局出具内部控制报告的构想。
国外内部控制现状篇6
本文在介绍我国银行发展衍生品必要性、我国银行衍生品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管理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主要从法律法规、风险管理体系两方面论述了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管理现状,并分别从内外两个方面研究了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选用了一个适合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管理体系的内部控制框架。结合我国银行的实际,提出了内部控制的具体方案。同时,以内部控制为重点,辅以外部管理。
关键词:金融衍生品;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一、我国银行金融衍生品的发展状况
2008年,由住房贷款抵押证券衍生品引发的金融危机席卷了全球各地。衍生品从最初的风险规避工具到现在金融危机的引发者,其中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我国处于这个特定的国际金融形势之下,银行衍生品的发展即受到国际金融环境的影响,同时也具有自身的发展特征。金融危机不仅给我国银行衍生品的发展提出了巨大的挑战,而且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从我国银行发展金融衍生品的必要性考虑,主要有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其中,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包括规避风险的需要、转移赢利点、增强市场竞争力等。在中国衍生品市场不断发展、完善的同时,投资者对衍生品业务的需求也不断扩大。投资者的需求主要分为两类:来自机构投资者的需求和来自个人投资者的需求。
二、我国银行金融衍生品风险的内部控制
在国际金融危机这个特定背景下,通过对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管理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不难发现,解决现存问题的关键是银行衍生品的内部控制的改进。
我国银行衍生品的内部控制关键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是风险控制的关键。现在衍生品业务起步较早的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风险内部控制体系。这套体系中不乏有我国银行借鉴的地方,但我国银行的组织结构、岗位设置、业务范围等都与国外银行存在着极大的差异。如果不假思索,直接把国外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照搬过来,非但不能控制风险,反而会不利于风险控制的实施。各大银行应该先结合自身现有衍生品品种、高级管理层的衍生品业务知识、特定环境,设定适合自己的一套内部控制制度。
其次,内部控制制度衍生品的创新,而不断更新是风险控制的准则。对银行而言,金融衍生品可谓日新月异。相应的,衍生品对内部控制的要求也是不断变化的。衍生品需要一套可随着衍生品的不断变化而更新的内部控制体系。高级管理层应该在银行衍生品风险有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设计出一个动态循环的内部控制体系。
最后,考虑到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成为风险控制的障碍。在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要避免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成为风险控制的障碍。内部控制会有几个固有局限会限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在内部控制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这几个因素,尽量避免局限性给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带来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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